車壞了大不了再賺個幾年,
一個車禍可能讓你傾家蕩產;
保險就是用少少的錢,轉嫁到自己無法承擔的經濟風險。
彼得建議
強制險(必保)+第三人責任(保對方) + 殘廢增額附(補足保額)
+ 超額責任(補足保額)+附加駕駛(自己)+附加乘客(乘客)
(殘廢增額附加條款 + 超額責任險盡量千萬以上)
車體險視各位車主愛車的程度啦
簡略介紹各險種的保障範圍:
※所謂的「自車」,就是自己車輛的損傷以及車內的人員傷亡。
※車子跟車不跟人,四等親內都可以享有車險保障。
強制險
◎政府規定每位車主(汽機車)一定要投保的
◎保車外第三人
◎汽車保一次一年,機車一年或兩年
若不投保或續保,經舉發處以3,000~15,000元之罰鍰。(機車1,500~3,000元)
若不投保或續保,肇事處以6,000~30,000元之罰鍰。
◎保險金額
只針對人身,保額200萬,醫療20萬。
◎理賠對象
你的強制險 賠對方。(我方乘客+對方駕駛+對方乘客+路人)
對方強制險 賠給你。(我方乘客+我方駕駛)
◎保障內容主要下列三項(圖):
傷害醫療費用(急救費用 & 診療費用 & 接送費用 & 看護費用)、殘廢給付、死亡給付。
※強制險會因為「年齡」、「性別」、「車禍次數」影響續年度的保費。
※如果只投保「強制險」,輕微撞傷人可能還賠得起,不能撞死或撞殘,也不能撞到車體或其他財物,否則不夠賠,所以除了「強制險」以外,拜託一定要額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。(可見新聞稿)
新聞稿
天價賠償!開車撞癱騎士 判賠2990萬
是發生在前年97年12月30日上午7點多,在台中市環中路上,被撞的摩托車女駕駛張小姐,脊椎骨折,下半身癱瘓,法院判決這位肇事撞人被撞的張姓女子30歲出頭。
以女性平均壽命81.7歲來算,51年的看護費用,到65歲退休,34年喪失勞動力損失,加上尿布費用和醫療費,以每天2000元計算,總計賠償金就是2990萬元。
強制險-附加駕駛人傷害險(較狹隘)
◎得先投保「強制險」
◎保「我方駕駛人」
◎限單一事故,非撞到汽機車
EX:自己去撞電線桿,掉進水溝,撞無牌車,閃阿貓阿狗車而失控導致死殘。
◎保障內容與金額與強制險相同
傷害醫療(最高 20萬)、
殘廢給付(分15級最高 200萬)、
死亡給付(定額給付 200萬)。
◎建議以「第三責任險-附加加使人傷害險」取代
第三人責任險+附加超額責任險
◎保車外第三人
◎補償強制險的不足
◎保障內容
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,
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,
針對超過(超額)強制險與第三責任險的部分做約定理賠。
◎保險金額
依約定契約
EX:強制險+第三人100/200/20 + 超額1000萬
100萬=每人最高傷亡
200萬=每事故最高
20萬=每事故財損(財物+車子)
超額1000萬=今年最高理賠上限1000萬,第三人賠不夠時啟動,包含傷亡和財損
◎生效順序
強制險 > 第三人責任險 > 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保險。
◎適用對象
有開車強烈建議要保。
第三人責任險-附加殘廢增額
◎針對對方殘廢補助
◎保險金額
依約定契約
◎適用對象
所有人,幾百元就可以投保上千萬,大推!
第三人責任險-附加駕駛人傷害險
◎保「我方駕駛人」
◎強制險「附加駕駛人傷害」與
第三人「附加駕駛人傷害」比較
◎保險金額
依約定契約
◎適用對象
家裡經常需要用到車子,駕駛人有年紀或疾病(心臟病)可能會導致車禍。
第三人責任險-附加乘客險
◎保自己車除駕駛人外乘坐的人
包含配偶、家屬及受僱人
◎汽車行車執照所記載之載運人數為準
超過按比例賠償
◎保險金額
依約定契約
車體險
◎駕駛人車子受傷保障
◎保障完整度
甲式 > 乙式 > 丙式
竊盜保險
◎因車輛遭竊盜、搶奪、所致毀損滅失,包含失竊尋回修復費用。
有問題的話底下留言,line(peterchuang)
或是EMAIL(peter.chuang0311@gmail.com)
如果是台北市的朋友需要優惠直接問我吧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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